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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等职业学校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指导方案(试行)
提高中等职业学校人才培养质量,是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重要内容,也是中等职业教育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服务中国制造2025、创造更大人才红利的重要抓手。建立中等职业学校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简称诊改)机制,是教育行政部门履行管理职责、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引导和支持中等职业学校常态化自主保证人才培养质量的基本形式。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为指南,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根本,以促进学校自主发展、内涵发展为宗旨,坚持“需求导向、自我保证,多元诊断、重在改进”的工作方针,引导和帮助中等职业学校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改善办学条件、规范学校管理、深化教学改革、完善制度体系、健全运行机制,促进中等职业教育健康可持续发展。
建立基于中等职业学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学校自主诊改、教育行政部门根据需要抽样复核的工作机制,保证学校的基本办学方向、基本办学条件、基本管理规范,推动中等职业学校人才培养质量的持续提高。具体任务是:
(一)构建中等职业学校教学工作自主诊断、持续改进的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力争通过5年左右的努力,围绕提高中等职业学校人才培养质量,建立和完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规划、中等职业学校自主诊改、利益相关方有效参与、主管(办)部门协同改进的常态化周期性教学工作诊改制度与运行机制。
(二)搭建中等职业学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管理系统。建设学校、地(市)、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四级架构的中等职业学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管理系统(简称数据系统),为学校教学工作自主诊改提供数据服务,为利益相关方参与诊改提供数据参考,为教育行政部门抽样复核与科学决策提供数据支持,为中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工作质量报告提供数据基础。
(三)引导中等职业学校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逐步建立完善内部质量保证制度体系。
(一)坚守底线。本方案依据2009年以来教育部有关中等职业教育的系列规范性文件要求,结合当前实际制定,是最低要求。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须结合区域特点,以不低于本方案要求为原则制定本省诊改工作执行方案和实施规划。
(二)学校自主。中等职业学校是保证人才培养质量的责任主体,须按照要求对本校教学工作进行常态化周期性的自主诊断和改进;按照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安排接受抽样复核。学校也可主动申请复核。
(三)协同实施。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须协调学校的办学者、管理者、用人单位和独立第三方专家组织,积极支持和参与学校的教学诊断工作;视需要协调办学者和管理者帮助学校落实改进方案。教育部组建全国诊改专委会指导各地诊改工作。
(一)中等职业学校均应以本省诊改工作执行方案为基础建立本校教学工作诊改制度,明确诊改工作的重点、要求、周期和组织,并将自我诊改情况纳入年度质量报告。
(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须明确学校诊改工作的最低周期要求;负责组织对教育部门主管的中等职业学校的诊改工作(或委托组织)抽样复核(复核工作应安排在学校自主改进措施已经实施之后进行)。原则上,一个工作周期内累计抽样比例不少于开展诊改工作学校总数的三分之一,且覆盖所有地(市)。发生重大教学事故的学校,须在事故处理后的两年内至少完成一次诊改并接受复核。已被列入未来3至5年内“关、停、并、转”的学校,不列入抽样范围。
(三)抽样复核的学校,须已经建立并实施教学工作诊改制度,“全日制中职学历教育在校生数”“师生比”“专任教师中的专业教师占比”“校舍建筑面积”“生均仪器设备价值”等5项指标达到《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教职成〔2010〕12号)的要求。
(四)属于开展诊改工作范围,但暂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学校,须自省级诊改执行方案发布之日起3年内达标。对于边远贫困地区的中等职业学校,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可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对上述条件做出调整,并在省级诊改工作方案中说明。
(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主管的学校可参照执行。
本方案包含6个诊断项目,16个诊断要素,99个诊断点(见附1)。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可根据“坚守底线”原则,结合实际调整和注解“诊断点提示”内容、增加诊断点,并在省级诊改工作方案中予以说明。
属于诊改实施范围,但3年内仍达不到抽样复核条件的学校,应停止其招生资格。
5.全国诊改专委会指导省级诊改专委会工作。
(3)落实改进。学校根据认定的复核报告深化改进工作,并在完成改进工作后进行总结。
省级教育部门可按照“坚守底线”原则,根据下列文件、结合实际调整和解释“诊断点提示”的内容,报教育部备案后实施。
诊断 项目 | 诊断 要素 | 诊断点提示 | 诊断 结果 | 原因 分析 | ||
规划目标 | 现状 | 主要诊断点 | ||||
1. 办学 理念 | 1.1 办学 定位
| 1.学校类型和层次定位 2.专业设置数量与结构 3.在校生规模 4.社会服务面向、类型、规模 | 1.在校生规模 2.开设、新增、撤消、停招专业数量 3.专业招生计划:面向、类型、层次、数量等 4.社会服务类型、规模 | 1.在校生总数 2.升学、就业学生占比 3.招生专业数量、结构 4.各专业学生数量分布及趋势 5.毕业生去向分布及趋势 6.各类社会服务数量统计及趋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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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人才培 养目标 | 1.知识、能力、素质标准 2.毕业生双证书平均获取率 3.毕业率 4.毕业生平均就业率 5.毕业生平均就业对口率 | 1.当年毕业率 2.当年毕业生双证书获取率 3.当年毕业生就业率 4.毕业生对口率 | 1.辍学学生比例及趋势 2.应届毕业生双证书获取率 3.应届毕业生就业率及趋势 4.应届毕业生对口率及趋势 5.上届毕业生满意度及趋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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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素质 教育 | 1.学校德育目标、内容、途径 2.德育工作队伍建设 3.体质达标率 4.学生违纪率控制目标 5.创新创业教学建设 6.素质教育标志性成果 | 1.当年德育课程建设计划 2.当年班主任队伍建设计划 3.在校生体质达标率 4.当年学生违纪率控制目标 5.当年创新创业教学建设计划 6.当年标志性成果建设计划 | 1.德育工作机构、队伍建设情况 2.德育课程开设情况及其建设成果 3.德育工作队伍建设成效 4.应届毕业生体质实际达标率 5.当年学生实际违纪率 6.当年创新创业教学建设成果 7.已建成素质教育标志性成果 8.社会实践活动开设情况及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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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教学 工作 状态 | 2.1 专业建 设状态 | 1.专业设置数量、结构、特色 2.专业建设标准 3.专业教学标准 4.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定位 5.专业建设标志性成果 | 1.专业设置、调整计划 2.专业教学标准制定计划 3.各专业建设目标 4.专业建设、改革、竞赛、服务项目计划 | 1.招生专业数量、结构(新设、停招、撤销) 2.各专业在校生数量分布及趋势 3.各专业录取数 4.就业率低于省内同类专业平均值专业占比 5.专业建设标志性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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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课程建 设状态 | 1.课程体系建设规划 2.课程标准建设目标 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