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城乡结合部村镇免学费范围

  根据2001年1月22日,国务院(国函[2001]10号)文件精神,以下村镇可划定为城镇户口范围内:
  (1)裕华区的留村乡、二十里铺镇,方村镇的方村、南焦、南王、赵卜口、宋村、东荆壁、西荆壁、贾村、台上、位同、南栗、南位12个村和槐底街道、孙村街道的孙村、塔冢2个村。
  (2)桥西区的留营乡和振头、建国路2个街道以及西里街道的城角庄、北社、西三教3个村。
  (3)新华区的西三庄乡、杜北乡、大郭镇、赵陵铺镇的赵一街、赵二街、赵三街、前太保、后太保、党角庄6个村和天苑、五七路2个街道以及西里街道的北焦、高柱、柏林庄3个村。
  (4)桥东区的南高营镇的桃园、庄窠、柳家庄、柳林铺、前进、红旗6个村和赵陵铺镇的陈章、柳董庄、肖家营3个村以及孙村街道的塔谈、留村2个村。
  (5)长安区的西兆通、南村2个镇和原郊区的谈固乡的谈固、南翟营、北翟营、土贤庄、白佛、白佛口6个村以及南高营镇的南高营、北高营、东古城、西古城4个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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